2023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2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85858573(行政审批局)
邮 箱:gxq_xzspj@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