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天田(连云港)机床工具有限公司新建带锯条制造车间及氮氢混合装置迁建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天田(连云港)机床工具有限公司新建带锯条制造车间及氮氢混合装置迁建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81888891
传真:0518-81580868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2号楼
邮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建带锯条制造车间及氮氢混合装置迁建项目 |
连云港高新区振兴路21号 |
天田(连云港)机床工具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21000万元,新建带锯条制造车间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迁建氮氢混合装置,并购置切齿机、分齿机、自动包装线等设备;将现有带锯条生产线搬入新车间,新增年产双金属带锯条200万米。 |
1、拟建项目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热处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雾净化器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滤筒除尘器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熔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切齿机、分齿机、喷砂机、切断机等,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环卫统一处理;废边角料、金属屑等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防锈油水溶液、废油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其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
年产3600吨食品级改性淀粉技改项目 |
连云港高新区振兴路23号 |
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包括B40工艺车间、B42成品仓库、B49污水预处理车间、B13污水处理车间),通过购置转鼓干燥机,采用DCS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并对现有污水预处理等车间进行适应性改造,形成年产3600吨食品级改性(预糊化)淀粉的规模。 |
1、拟建项目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2、本项目工艺废水进厂区真空转鼓过滤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设备、地面冲洗水、河水净化外排水一起进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大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废气主要为研磨机、成品罐、包装机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米、1根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转鼓干燥机、真空转鼓过滤机以及生产过程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废水预处理滤饼、污水站污泥,经过合理的处理处置后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