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20-00015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办〔20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高新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农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高新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2020年高新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
为推进高新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在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2020年市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部署要求,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扎实开展高新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优化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街道(农场)的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事故,确保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三、组织领导
区管委会成立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党政办公室、党群部、公安分局、经安局、综合执法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纪工委、规建局、科技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投促局、自然资源分局、科创城、城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各街道(农场)分管领导以及各公安派出所所长为成员,在公安分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禁放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农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牵头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明确村委会和社区各级分片包干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发动辖区社会资源,统一调配辖区内行政执法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网格化”分片值守和面上巡查。
(二)党群部:负责会同区禁放办制定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社及相关网络媒体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组织市民沙龙、开展社区宣传、电视栏目滚动字幕播放、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等方式,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做好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网络舆情管控工作。负责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纳入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并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农场)、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推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三)公安分局:负责市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实施禁放工作,协调指导和推动各街道(农场)、各相关部门开展禁放工作;组织做好禁放点及限时段禁放区域划定、禁放标识公示及设置工作;明确公安内部警种、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四)经安局:负责在本部门管辖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根据禁放政策调整,在禁放区域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逐步减少现有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直至主城区全部禁售。
(五)综合执法局:负责在本部门管辖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宾馆、饭店等场所的市容环卫责任,及时督促清除烟花爆竹燃放残留物,对非法燃放造成道路和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六)政法委:负责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有关政策文件、草案、解释、答复等合法性审核,指导协调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行政执法,指导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规建局:负责在本部门管辖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指导物管小区内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宣传工作,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市区实行环境监测,做好噪声、大气污染等数据检测、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八)社会事业局:负责在本部门管辖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协助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落实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负责开展校园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强对学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采取给广大学生和家长发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家长遵守禁放要求。
(九)资源分局:负责在本部门管辖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做好山林地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十)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在本单位管辖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应对火情的战备工作,随时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五、工作步骤
高新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25日)
(一)调整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区禁放办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实施禁放工作。(责任单位:区禁放办)
(二)区管委会召开2020 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议,各街道(农场)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责任单位:区禁放办)
(三)制定《2020年高新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高新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方面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市民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党群部、禁放办、各街道、云台农场)
(四)组织在禁放地点、限时段禁放区域周边设立禁放标识牌;分别与辖区酒店、宾馆、小区物业等单位、场所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责任单位:各街道、云台农场)
第二阶段:重点管控阶段(2020年1月26日至2月7日)
(一)组织专门力量,每天在禁放地点、限时段禁放区域进行值守和巡查。(责任单位:各街道、云台农场)
(二)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经安局等单位)
(三)组织对各街道、云台农场、各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重点时段管控工作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区禁放办及相关成员单位)
第三阶段:常态管控阶段(2020年2月8日至12月31日)
(一)网格管控。建立起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控体系,实行责任管控。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现有网格化社区治理体系,每个网格明确1名社区领导为责任人,具体组织该责任片区的志愿者组织、入户宣传提醒、现场发现制止。(责任单位:各街道、云台农场)
(二)巡线巡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组建若干个巡查小分队,明确区管委会各分管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带队检查的制度,按照每月不少于4次的频率,不间断的巡查发现宣传、值守、制止等方面的工作质态,重点巡查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关注对非法燃放行为的发现和制止。(责任单位:各街道、云台农场)
(三)定点值守。对禁放区域内的城市广场、空旷地带、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外来人员聚居地等处及禁放区域内的居民小区,以社区、物业公司为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看护,严防非法燃放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各街道、云台农场)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公共安全,更是民意期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管委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要求,认真落实条块责任,研究制定本地本条线的具体实施方案,把职责任务分解到基层、部门和岗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查督办,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
(二)广泛开展宣传,做好社会动员。要把宣传发动贯穿禁放工作的始终,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等为重点,制定周密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动员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和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深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执行禁放相关规定。
(三)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报送情况。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督办交办、跟踪督导等制度,有效有力推动禁放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主动担责、敢于负责。要健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面情况,研判分析和解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禁放工作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月底前向区禁放办报送本月禁放工作情况,重要工作情况,随时上报。联络员名单请于1月16日前报区禁放办。
附件:高新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高新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剑波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吉 祥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黄 剑 党群工作部部务委员
龚 鹏 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正云 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督局副局长
田 勇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封红军 纪工委巡查办副主任
汪社会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徐 罡 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广彬 财政局局长助理
严跃南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余 薇 投资促进局局长
王绪国 资源分局副局长
郁洪超 科创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祝 刚 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薄煜龙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陶 莉 花果山街道政法委员
沈 岩 南城街道政法委员
余琼林 郁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爱松 云台农场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李 杰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李家涛 公安分局花果山派出所所长
张 斌 公安分局南城派出所所长
李 云 公安分局郁洲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安分局,由龚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