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2 09:25:32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无线电管理处
市工信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对擅自设置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恒润郁洲府小区“黑广播”台站的行政处罚公告
苏工信无监(连)罚告字〔2024〕001号
2024年1月22日,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恒润郁洲府22号楼楼顶查获“黑广播”台站设备一套, 工作频率93.2MHz,涉案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人无法查证。
设置、使用“黑广播”台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属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行为。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作出没收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黑广播”台站设置、使用人不详,行政执法文书不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69652905 0518-85468238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