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30 15:36:30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服务体系建设处
近期,为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支持制造业发展,进一步助力企业加快发展,省工信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惠企贴息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类惠企政策,市工信局梳理提炼近期省级工信、财政等相关部门出台的贴息政策,共4篇,供企业参考。目录如下:
1.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
2.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专精特新贷”
3.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
4.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
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
主要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更新实施贷款贴息。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截至2023年底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
5.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下同)支出不少于500万元。
二、贴息范围。
对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的以下四类项目贷款予以贴息。
1.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研发仪器、设备和工具、试验测量仪器及配套软件等。
2.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支持企业在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建设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数字化设备和软件相关费用包括生产设备购置和安装费、软件购置费和应用授权费及相关系统集成维护费、网络服务费以及公有云、私有云建设投入。
3.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改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项目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软硬件设备。软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档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传感器、网络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新型环保设备等;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控制系统软件、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CAD、ERP、MES、PLM、SCM软件包等。
4.其他设备更新项目。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在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中使用银行贷款购置软硬件设备。
除上述明确的主要设备以外,项目建设确需的附属设备(如空调等)也可纳入贴息范围,附属设备不得超过设备总投入的10%。企业厂房等土建和铺底流动资金不得纳入贴息范围。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贴息对象、范围、贷款用途等与规定不符的不纳入贴息范围。
三、贴息期限。
对在 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每年分三个时间段进行补贴,分别为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9月30日、10月1日-12月31日。
四、贴息标准。
1.比例控制。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2.金额控制。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按项目贷款额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五、贴息总额控制。
2024年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同一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支付总额;已经获得省级其他领域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贴息,如后期发现重复贴息,企业应退回本领域贴息。
原文链接: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4/3/21/art_6278_11197625.html
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
“专精特新贷”
一、开发“专精特新贷”产品
1.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 2000 万元(含), 贷款期限最长一年(含),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 LPR+50 基点。
2.项目贷款(用于企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技术改造、科 技开发、知识产权研发、产品研制等):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 3000 万元(含), 贷款期限最长五年(含),贷款利率不超过五年期 LPR+50 基点。
同一企业不可同时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信用方式投放,企业无需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对于单户贷款额度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所有项目贷款,可追加抵质押、担保、第三方保证措施。
二、建立企业库
1.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库,企业库由省工信厅统一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省与市、县共同建设。省工信厅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相关单位建立企业库并实现与服务平台对接。
2.企业库入库条件、申报材料、入库程序等按照省工信厅制定的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相关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3.省工信厅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入库企业定期信息更新机制。
原文链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4/3/15/art_77309_11177907.html
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
一、支持对象
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具体企业分别以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贴息贷款总规模200亿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贷款须为首贷(申贷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过往无贷款记录)。发放日期应不晚于2025年12月。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贷款银行
根据省财政推出的“政银产品”合作情况,确定发放贴息贷款的银行范围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和江苏省农信系统等省内法人银行。参与银行名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四、贷款贴息
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且不超过贷款期限。对于续贷、展期、逾期贷款,自续贷、展期、逾期之日起不再贴息。享受省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本贴息政策。
原文链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4/3/15/art_77309_11177486.html
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
担保支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设备担”支持对象为省内中小微制造企业,包括:“1650”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企业、未来产业集群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设备担”主要支持企业通过贷款购置、更新、改造生产设备。银行和担保机构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审核确定支持对象及其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
二、担保额度、费率和反担保
“设备担”担保总规模200亿元,单户企业担保额度最高5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购置更新改造设备投入金额的70%。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化)。企业所购置更新改造的设备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担保起始日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向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
三、担保机构
省内经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可以依法依规开展“设备担”业务,包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等。对于省内保险机构通过贷款保险方式对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提供增信,并且符合本政策有关要求的,比照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支持。
五、担保费补贴
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担”业务,按照担保费(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且不超过承保期限。其余20%担保费(保险费)由企业承担。补贴资金根据担保(保险)责任金额、承保时间(天数)据实计算。
原文链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4/4/12/art_77309_11216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