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10:55:34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21〕39号)、市工信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监测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工信发〔2022〕225号)的要求,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将2023年度乡镇工业集中区的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于2024年3月29日前正式行文报市工信局汇总(包含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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