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3-26 14: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连云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海上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连云港海上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连云区中云林场采石一分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施工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连云区中云林场采石一分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2、标段编号:320701-ZHJY-3207032309080001-4;
3、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4、工程规模:中云林场采石一分场,位于板桥街道,未修复面积212935m2;
5、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最高投标限价:2552.223148万元;
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原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工环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授权委托书,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09月-2024年02月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环境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证明或终验专家验收意见,但均须加盖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部门公章)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2)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施工组织设计:27分 工程业绩:15分 人员配备:14分 资信:4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附件中所列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审核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数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数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得抽取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数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K2取值为:9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 (4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27分) |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性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3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性,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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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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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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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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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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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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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关键施工技术及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是否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酌情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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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对超过页数的,作扣分处理,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0.5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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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工程业绩 (15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地质环境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分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以上业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工程质量评定优良及以上的,每个得2.5分;获得过设区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工程质量评定优良及以上的,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证明或终验专家验收意见,但均须加盖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部门公章)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2)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以竣工验收意见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2.3.3(4) |
人员配备 (14分)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本工程拟投入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地质矿产、环境工程、测绘、机械工程、实验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每缺少一个专业扣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本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09月-2024年02月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3.3(5) |
投标人资信 (4分) |
(1)投标人具有AAA级资信证明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上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丰惠广场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2308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1163378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已审核,同意发布。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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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家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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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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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丽丽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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