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8 17: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盛虹石化高端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地块(D区)土地整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盛虹石化高端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地块(D区)土地整理一标段(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集中组织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盛虹石化高端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地块(D区)土地整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标段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基地
2.1.2建设规模:实施盛虹石化高端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地块(D区)土地整理一标段施工,包括清除表土、挖一般土方、土方回填、场地平整等,回填面积约1800亩,回填土方量约100万立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8196.084261万元;本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7786.28004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回填区现状为吹淤纳泥地块,且淤泥较深,域现状标高约4.4米,本次回填区域成形地块标高按5.2米(85高程)进行回填,回填前后标高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测绘报告为准(有水区域以水下淤泥面标高作为原地表标高);土方回填施工保证回填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面标高符合招标文件标高要求,误差±10cm。回填区成型地块以外自然放坡1:1.5,不做标高要求,回填完成后的场地需达到平整、无沟壑、坑洼、土堆、无积水(中间略高)),并满足新区环保要求。
2.2招标范围
实施盛虹石化高端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地块(D区)土地整理一标段施工,包括清除表土、挖一般土方、土方回填、场地平整等,回填面积约1800亩,回填土方量约100万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的工程,以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回填土方量在60万方及以上的类似土方工程施工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盖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回填土方量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回填土方量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期间所承接的业绩,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6.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19 日 09 时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 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3投标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6.4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7.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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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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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2 分 技术部分: 25 分 商务部分: 1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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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二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K2值为9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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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62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 分,每高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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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技术部分(25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汇总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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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组 织 设 计 (20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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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4分) |
对总体情况了解是否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是否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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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4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是否合理,符合实际。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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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
对施工计划表述是否清晰,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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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环保措施 (4分) |
土方运输过程中环境保护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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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急处理措施 (3分) |
是否有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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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5分) |
1、项目负责人陈述 (2分) |
项目经理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标准如下: 答辩要求: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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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答辩 (3分) |
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标准如下: 要求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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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经理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由项目经理对项目进行陈述,由评标委员会提出相关问题项目经理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将针对项目经理答辩的内容情况酌情打分。 2)各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开标当天必须保持手机畅通,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且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不予答辩。评标委员会会在评标现场电话通知项目经理腾讯会议的会议号,项目经理登陆腾讯会议核验项目经理身份后参加答辩。若评标当天无法联系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无法登陆腾讯会议参加答辩,此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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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13分) |
机械设备保障(3分) |
环保车辆(3分) |
①具备投入洒水车(容量8T及以上)或雾炮车(容量8T及以上),提供9台,得基础分0.5分,在9台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以提供的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2、车辆的容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有与第三方公司签订道路保洁协议的清扫车或投入自有(或租赁)的清扫车达到4台及以上的,得1分。 注:以提供保洁协议的清扫车原件扫描件或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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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4分) |
驾驶员人员投入 (2分) |
(1)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拟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B2及以上); ② 拟投入的驾驶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或第三方公司人员,并有本单位或第三方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若拟投入的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或外包),要求投标单位与第三方公司必须有派遣合同(或外包合同)。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时间至少含2023年7-9月期间的证明材料。 (2)驾驶人员的投入得分如下: ①投入80(含100)-90(含90)位驾驶员的,得1分; ②投入90位(不含90)以上驾驶员的,得2分; 注:拟投入的驾驶人员在满足上述第(1)条条款的前提下,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拟投入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或外包)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或外包合同(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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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人员人身保障(2分) |
①具备投入80(含100)-90(含9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1分; ②具备投入90位(不含90)以上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2分; 注:需提供本项目拟投入驾驶人员对应的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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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6分) |
企业业绩 (4分) |
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回填土方量在60万方及以上的类似土方工程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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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项合同回填土方量在60万方及以上的类似土方工程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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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回填土方量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回填土方量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期间所承接的业绩,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5)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所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6)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 (7)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
8.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2023)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2本工程 执行 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可采用授权委托人将U盘送达至招标人形式递交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728室 |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管理学院(拓展训练中心) |
邮 编:222000 |
邮 编:222000 |
联 系 人:崔工 |
联 系 人:张工/朱工 |
电 话:0518-82256886 |
电 话:0518-82106687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zhulin@jsyangjing.com |
2023 年 11 月 28 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