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14 17: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备案证号:连工信备(2022)1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工厂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2805.24万元。
本标段为:智能工厂建设招标。
2.3 招标范围
2.3.1全厂信息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支撑平台+核心业务应用(智慧生产管控平台和智慧经营管理平台)建设的总体设计、采购、开发、测试、部署、实施、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交付。具体详见技术附件。
2.3.2数字化交付要求:中标人应在项目交付前后按照招标人一体化项目工程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关数字化交付工作。
2.4交货期:450日历天。具体交付时间见技术附件。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80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5月-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3投标人在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须至少包含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仓储、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其中两项内容)开发、实施等在工业企业相关应用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采购安装(或施工)合同)、大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时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综合交易”选择“综合交易”行业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承诺书;
7.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分标准 |
|
1 |
分值构成 |
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总分:20分 |
||
技术部分总分:10分 |
|||
投标报价总分:70分 |
|||
2 |
投标报价(7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为95%。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0分) |
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11分) |
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有化工生产制造性企业智能工厂(实施内容须包含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的项目实施案例,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每项得2分;合同金额1800万元至2800万元每项得1分;合同金额1000万元至1800万元,每项得0.5分,最高得7分。 |
2.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纯碱或合成氨生产)智能工厂(实施内容须包含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的项目实施案例,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
注:1、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多个合同,可以合并计算,算为1个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内容、合同金额至少30%发票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两项同一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 |
|||
能力及其他相关证明(9分) |
1.拟投入本项目选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列入工信部2023年“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或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1分,不符合不加分。 注:投标人需注明所投整体系统的名称及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提供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截图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 |
||
2.拟投入本项目核心业务单项系统(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智能仓储系统)产品是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每提供一个系统的完整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0.5分,最高1分。 注:投标人需注明软件著作权名称对应的核心业务单项系统名称,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 |
|||
3.投标人使用的非上述核心业务单项系统,产品是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每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0.25分,最高2分。 注:投标人需注明软件著作权名称对应的所投分项系统名称,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 |
|||
4.所投方案中选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系统等软件均实现国产化,提供上述相关内容实际应用案例的合同、技术附件及正式上线报告或验收报告扫描件,得2分。没有实际应用案例的,提供所选工业互联网平台与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芯片适配证书。一个适配证书0.5分,本项最高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此项不得分。 |
|||
5.2020年以来,投标人的业绩入选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平台集成创新应用或平台类试点示范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工信部相关文件及相应项目合同扫描件。 |
|||
4 |
技术部分(10分) |
产品技术指标符合程度(4分) |
1.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产品技术参数,打“★” 项均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 2.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等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打分。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得4分。非打“★” 项参数负偏离每项扣 0.1 分,扣完为止。 |
对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分析(3分) |
1、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业务现状和管理诉求,需求分析准确、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功能与需求匹配,并能根据同行业经验分析反馈,提出关于本项目合理化建议; 2、根据招标文件提出连云港碱业智能工厂项目的总体架构、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及安全架构的先进性(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统一设计开发)、科学性(平台与应用)、可落地性(匹配业务管理信息化要求)等综合评价; 3、针对本项目私有云方案、数字孪生方案、主数据及数据治理方案、核心应用平台功能方案(安全、生产、环保、设备、供应商、客户关系等,需提供对应软件界面截图)阐述完整、详细、条理清晰的、方案描述匹配连云港碱业实际情况。 |
||
上述三项内容设计、分析符合连云港碱业智能工厂需求。 优秀(2-3分),良好(1-2分),一般(0-1分)。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2分) |
投标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进度计划、质量管控、人员管理、风险控制、项目培训、文档管理等内容,对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性程度综合评价。 项目管理组织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明确得2分; 可行,部分细节待完善得1分; 不合理得 0分。 |
||
售后服务(1分) |
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其内容、响应时间、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具有合理性。 优秀(1分)、良好(0.5分)、一般(0分) |
9.技术协议与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技术协议与合同。非招标方原因,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签技术协议或合同,或在签订技术协议与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邮编: 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刘承杰
电话:13912169795 电话:15061306882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7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五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