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6 14: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与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工程--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ZHJY-DXZB20231026-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的2022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与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工程--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经苏垦集投〔2023〕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2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与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工程--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2.2项目地址:位于东辛农场境内
2.3建设内容: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 895.23万元
2.5 工期:167天,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招标范围: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土建、钢结构、及水电安装等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包括市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地方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 18505182641】。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何工 |
18452501766 |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孙莉莉 耿立珍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10)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联系人:徐主任
电 话:0518-830800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86202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