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6 17: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一期)
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 已经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海行审投【2023】14号),建设资金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西、凤舞路南;
(2)工程规模:规划占地111.8亩,建筑面积约5万㎡,规划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48班、初中24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部教学楼及图书馆、综合楼行政楼等配套用房、地下人防、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广场、大门围墙及停车坪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55万平方米。
(3)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一期)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桩基本身实体检测、市政工程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基坑监测、人防检测、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室内环境检测、热工性能、桩基检测等至本项目竣工前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负责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4)服务期限:具体伴随整个建设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最高限价: 97.58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8)质量要求: 合格。投标人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情形之一;
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本项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将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
4.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4.3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有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6 日09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分 商务部分: 30 分 技术部分: 2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50 |
1、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满分;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2.2.3(2) |
商务部分(30分) |
项目负责人 |
2 |
1、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主要检测人员 |
16 |
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数每有一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2分。 2、拟投入的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建检类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消防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测绘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得0.5 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4 分。 注:投标单位所报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自有人员,须同时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上述人员须出具 2023 年4 月-2023 年 9 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 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 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检测设备 |
6 |
投标人具备以下本工程检测所需主要设备的,有一个得0.5分:万能试验机、楼板测厚仪、气相色谱仪、全站仪、静力载荷测试仪、压力试验机、建筑幕墙物理性能检测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锚杆拉拔仪、维卡软化温度测定仪、紫外线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塑料管材耐压测试仪.本项最多得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及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单位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建项目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分。 说明:1、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建筑面积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
||
2.2.3(3) |
技术部分(20分) |
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等 |
4 |
具体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等。 |
工程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案、采用的检测方法及精度 |
4 |
有具体检测方案及方法,方案是否具体完善、充分满足工程需要、有具体检测方法及精度保证措施; |
||
拟采用的主要规范和主要参数以及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 |
4 |
检测主要规范和主要参数比较; |
||
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 |
4 |
有具体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 |
||
检测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
4 |
有具体质量检测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
||
说明:投标文件的检测大纲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检测大纲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3号楼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钱部长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8-80562206 联系电话:0518-8560202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