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0-08 1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外线工程电缆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外线工程、泰达城金街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已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招标人为 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外线工程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器材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0kV电力电缆 |
YJV22-8.7/10-3*400 AC10kV,YJV,400,3,22,ZC,无阻水 |
米 |
8526 |
|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 30 日历天内。
2.4 标段划分:1 个
2.5 招标控制价:775.866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质量要求 : 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 , 符合《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7 产品保修期:1 年, 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 年);(若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23 年 3 月-2023 年 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1 年 9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 号、 【2011】13 号、【2012】14 号、【2016】7 号、【2017】6 号、【2018】4 号、【2019】3 号、【2020】 2 号、【2021】5 号;连清办【2010】4 号、【2011】9 号、【2013】6 号、【2014】4 号、【2014】 16 号、【2015】6 号、【2015】9 号、【2015】15 号、【2017】5 号、【2019】3 号、【2020】3 号、【2021】3 号、【2021】5 号文、【2022】17 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 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⑤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本项目主要采用品牌
推荐品牌:无锡市明涛电缆、江苏勇胜电缆、江苏珠影、江苏南瑞银龙。
投标人应明确所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 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 文件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 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处理。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投标报价:60 分; 技术响应:20 分; 商务响应:4 分; 售后服务:5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9 分; 业绩:2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 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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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 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 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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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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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技术响应 (20分) |
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 (0-7)分 |
1、针对产品存在问题或为保证质量,提出具体质量改进措施并付之实施且行之有效的得 1~2 分,改进方法不理想的得 0~1分;没有的得 0 分。 2、生产规模最大的得 3 分,较大的得 2 分,其他得 1 分。 3、生产设备先进、加工工艺较优者得 2 分;一般,得 1 分;较差 ,得 0 分。 |
技术规格、参 数响应 (0-10)分 |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 5 分,技术参数负偏离视为重大偏差;本项最高 5 分。 2.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0-2分) 3.型式试验项目齐全,试验项目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 分,缺一项内容或一项主要参数低于投标文件的要求扣 1 分(0-3分)。此项内容请在技术参数表依次列出。 注:以投标文件中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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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情况 (0-3)分 |
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 3 分,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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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 (4分) |
交付使用期 (0-4)分 |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 1-2 天,得 1 分;提前 3-4 天,得 2 分;提前 5 天及以上得 4 分。 |
售后服务 (5分) |
售后质保内容 (0-5)分 |
1、质保期为一年,每延长一年加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连云港本地设有售后服务公司得 3 分,需要提供售 后服务公司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外市企业和连云港市相关企业 有合作协议的视同连云港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连云港市 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注: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范围。 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供货方案 (9分) |
供货方案 (9分) |
供货方案( 0-9 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 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
业绩 (2分) |
业绩 (2分) |
近三年(2020 年 9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1 0 0 万元类似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 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 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二者缺一不可,金额 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注: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2)执行苏建招办【2016】 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0 8 日--2023 年 10 月 17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1日 9 时 00 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 2023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为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
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 项以企业 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2~4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
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6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F3号楼9楼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纪主任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 0518-80185237 电 话:0518-818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