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9-14 16: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灌云清源水务有限公司PE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灌云清源水务有限公司PE管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灌云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灌云清源水务有限公司PE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PE管材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2年,招标人随时需要,随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所有采购的管材需为PE100级全新料,且必须符合GB/T13663-2018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2.6最高限价:单价合价约14313.28元,本次招标的管材按单价报价,按实结算,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各单价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7推荐品牌:日丰、金牛、伟星、联塑、公元;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须具有卫生许可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0分;技术响应:50分;售后服务:6分;质保期限:4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投标人业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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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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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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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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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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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50分) |
企业综合实力(24分) |
(1)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分; (2)投标人实验室或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十星得3分,七星得2分、五星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级的计4分,缺一项扣1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投标人为新国标(GB/13663.1-2017、GB/T13663.2-2018、GB/T 13663.3-2018、GB/T13663.5-2018)参编或起草单位的,每参与一部分得 1 分,满分 4 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得1分; (7)投标人具备标准化协会出具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A级的得2分,AAA级的得1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8)投标人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 (9)投标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得1分; (10)投标人具有压力管道《特殊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11)投标人具有《节水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12)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生产设备(10分) |
投标人生产能力比较: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运行良好且生产经验丰富,投标人拥有投标产品生产设备10条(含)以上生产线的得10分,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管生产线和设备现场照片及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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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6分) |
投标人有完整的、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的(如环刚度、环柔度、烘箱试验、冲击强度先进设备)全部提供的得2分; 投标人有原材料检测设备(如炭黑分散、氧化诱导时间、熔体流动速率设备),全部提供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具有研发设备的(如热重分析仪、X—射线荧光能谱仪、转矩流变仪),全部提供的得2分; 注:投标单位对于以上设备,在投标文件中需列表、提供设备图片、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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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投保 (2分) |
所投管材具有产品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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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 (8分) |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不同口径的PE管材的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且检测报告封面须带有CMA标志。有1个口径的检测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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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售后服务机构具有便捷性、保障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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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限 (4分) |
质保期承诺 |
承诺2年质保期,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格式自拟,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
供货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及按时供货保证措施、供货期承诺等方面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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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起至今,具有同类PE给水管材、管件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公示页面网络截图、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内容、时间等均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5.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6.1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10月8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投标人具有卫生许可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承诺书;
7、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因投标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 灌云县长安大道南侧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张玮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5896112027 电 话: 0518-88860369
传 真: 传 真: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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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