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19 08: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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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4( 53)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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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价格(元) |
1 |
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 |
以现场勘验为准 |
以现场勘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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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6.00 |
合计 |
10,5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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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该标的存放于6处,分别为:徐圩港区六月广场、徐圩新区综合保税区、徐圩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徐圩新区工业品超市、徐圩新区多式联运中心、徐圩新区管委会对面。 |
标的现状 |
1.标的现状以现场展示为准。 2.抵押权情况:无;质押权情况:无。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0,526.00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08 |
评估机构 |
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苏三师评报字[2024]第368号 |
转让底价(元) |
20,000.00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691777670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港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安涛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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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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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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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挂牌价格为20,000.00元(含税)。
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整体进行转让,标的图片及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包含电脑、打印机、饮水机、车辆维修工具等,相关设备现已无法正常使用,处于报废状态,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具体情况如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真伪与实物不符等的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使用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如有差异,无论增减,不调整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不得以标的清单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勘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充分预估到报废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损坏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该意向受让方应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该标的;本次转让标的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请各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时仔细阅读《一批报废固定资产网络拍卖会竞买人须知》,报名成功即视为认可须知内容。 6.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指导下完成标的物存放地现场的清场工作,如产生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8.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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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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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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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勘验期间内需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标的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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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的《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网络拍卖平台使用协议》《竞拍流程》及《拍卖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26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吉先生,联系方式:1731233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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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19 08:30:00 至 2024-08-01 18:00:00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意向受让方可通过中拍平台系统线上提交或至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在中拍平台注册及报名的、或未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报名未完成。) 4.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拍卖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拍卖资格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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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光明支行 账号: 70400101314001822 3.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3)受让方须自《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在完成标的交接后原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b.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及未在规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c.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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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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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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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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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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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标准收费 |
附件下载 |
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一批报废固定资产).pdf
受让申请与承诺(一批报废固定资产).pdf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样本(一批报废固定资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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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蓝女士 |
咨询电话 |
0518-81166048 17705136197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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