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5-15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罗莎车间废旧生产线及生产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4(36)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连云港市海州区铁西路(原节能厂院内),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05133577;唐先生,电话:13705132007 | ||||||||||||||||||||||||||
标的现状 | 1.设备已闲置,因停产时间较长且均已破损老化,不能持续使用。 2.抵押权情况:无;质押权情况: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71,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18 | ||||||||||||||||||||||||||
评估机构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信资评报字(2023)第B20068号 | ||||||||||||||||||||||||||
转让底价(元) | 171,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0700138990262U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海路161号 法定代表人:瞿爱强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171,000.00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2.本次转让标的为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罗莎车间废旧生产线及生产设备,代表性物资:模具、托板架、搅拌机、单轨吊车、叉车、振动筛等。现场标的物装置已于2013年全部停产,装置、管道已进行了初步清理,但现场不排除可能存在物料的情况,受让方需自行安排相关措施。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整体进行转让,须受让方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图片及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交割时实物现状为准,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如有差异,无论增减,不调整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 4.转让方不提供水电、消防设施,受让方如需要请自行安排。 5.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勘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搬运环境、搬运难度以及搬运后的资产状况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本标的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7.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提取过程中发生的装运费、包装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装运时为防止外包装破损,受让方需自行提供和更换外包装。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当地应急安全管理要求,如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以及装运过程中外包装破损造成转让标的散落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10.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的企业法人还须提供行政部门的备案证明。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
标的交割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入厂拆除处置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入厂拆除处置重大物件的起吊司机、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承诺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图片及标的清单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普通竞价体验项目(验证本机竞价环境))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铁西路(原节能厂院内),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05133577;唐先生,电话:13705132007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15 08:30 至 2024-05-28 18:00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的企业法人还须提供行政部门的备案证明);(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6)《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附件下载);(7)《竞价须知》(附件下载,每页须盖章);(8)《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附件下载);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E交易平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5.30 15:00-15: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docx
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x
竞价须知.pdf
产权转让合同.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咨询电话 | 19351880730、0518-85100969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