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8-15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连云港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一号楼四层招租(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1(9)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09,100.00(首年年租金)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08 |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地仁合连云港房估字(2022)524号 | |||||||||||||||||||||||||||||||||||||
租金底价(元) | 188,190.00(首年年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139000208H 注册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新浦汽车总站4楼 法定代表人:李树军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1月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苏连汽〔2021〕16号《关于金茂花园四层、五层对外出租的请示》请示文件阅办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目前正在使用,承租期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本次招租成交之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止,原承租方在本次招租成交后2个月内搬离。2.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5年,竞价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为成交价上增10,000.00元。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第一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都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一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8-15 08:30 至 2022-08-26 18:00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朝阳东路支行 账 号:1107030619100004435 (备注:交款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通知的期限内向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一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内部收费标准 | ||||
附件下载 |
经营范围承诺书.doc
拟签订租赁合同样本.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沈女士 |
咨询电话 | 0518-85100969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