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7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凯旋广场312号招租(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2(9-1)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4-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5-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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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07,0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13 | |||||||||||||||||||||||||||||||||||||
评估机构 |
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苏同方(2021)(连房)(咨)字第0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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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207,0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连云港市农机试验推广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0046804720XB 住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香豪凯旋广场西侧三楼 法定代表人:崔小冬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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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出租出借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次招租的房产现处于原租户占用阶段,如征集到承租方,我方负责清场等一系列后续工作,不会影响承租方的合同签订及正常使用。 5.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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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市农机试验推广站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复函(连事管资(2022)3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面积为615.18平方米,年租金底价为207,000.00元,租期为5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本次招租标的的竞价成交价为年租金。2.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餐饮类活动,不得用于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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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须支付首年租金,之后每年同一天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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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参与本次承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承租方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无征信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工作。 6.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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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现场展示 |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391218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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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4-27 至 2022-05-12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将该标的出租给唯一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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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连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连交所指定的账户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账 号:11530188000074362 (备注:交款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通知的期限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须支付首年租金,之后每年同一天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4.处置方式 (1)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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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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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pdf
经营范围承诺书.pdf
房屋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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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崔女士 |
咨询电话 | 0518-85100969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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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