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15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商业街3号楼18号房招租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1(11-1)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4-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4-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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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3,400.00(年租金)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1-26 | |||||||||||||||||||||||||||||||||||||
评估机构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华评报字[2021]第044号 | |||||||||||||||||||||||||||||||||||||
租金底价(元) | 186,800.00(2年总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00468050767Y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2号 法定代表人:骆汝九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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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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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连职院函〔2021〕4号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函; 连事管资〔2021〕5号 关于同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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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2年,2年年租金固定不变,2年总租金底价为186,800.00元,竞价成交价为2年总租金,如有增值部分(即竞价产生的溢价),增值部分按照2年平均值分别计入2年租金中。 2.本次招租标的现正在使用中,原承租方在本次招租成交(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后15个日历天内搬离。如因原承租人原因造成该租赁房产无法在约定时间交付给承租方的,由标的出租方负责清场,因清场等原因而引发的任何矛盾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标的出租方处理和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 5.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6.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每月与学校结算或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物业公司结算。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合同承租押金扣除。 8.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9.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 10.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11.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13.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2年总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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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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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招租标的用途仅为快递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与以下不少于8家快递物流企业(顺丰、圆通、中通、申通、百世、韵达、京东、天天、德邦、菜鸟、全峰、优速、快捷、宅急送、速尔、全一、极兔)签约的业务合作协议,且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具备签约条件,本次交易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承租人的服务要求: (1)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开展快递收发服务业务,并有稳定、强有力的管理服务队伍,服务及时、态度优良、能确保服务承诺兑现。 (2)服务价格:承租运营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连云港高校校园快递收寄价格,并保证公示和透明。 (3)承租人要结合勤工助学需要,提供一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优先考虑本校学生。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现场展示 |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04-15至 2021-04-27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本次招租不能成交,交易所将进行二次挂牌公告继续招租;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下载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 a.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3)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下载);(4)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5)在有效期内的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6)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7)《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租申请书》(附件下载);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b.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1)身份证;(2)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下载);(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4)在有效期内的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5)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6)《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租申请书》(附件下载);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竞价资格。 (3)出租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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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朝阳东路支行 账 号:1107030619100004435 (备注:交款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2年总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时,该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能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与以下不少于8家快递物流企业(顺丰、圆通、中通、申通、百世、韵达、京东、天天、德邦、菜鸟、全峰、优速、快捷、宅急送、速尔、全一、极兔)签约的业务合作协议的; e.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f.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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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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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内部收费标准 | ||||
附件下载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
经营范围承诺书.doc
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承租申请书 - 自然人.doc
拟签订租赁合同样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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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沈女士 |
咨询电话 | 0518-85100969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技术支持 |
1.《竞买人操作手册》请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2.竞买人需办理CA证书,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联系人孙丽丽,电话18005133017,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2)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梦雪/魏飞,电话15298603303/18261319191,办公地址: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3.系统注册及竞买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人朱家旺、张海南、何垒,联系方式18505182641、18905137238、18452501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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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