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18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上海绿地虹桥世界中心L3座9层5间办公楼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0(4)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3/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4/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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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评估单价50,000.00-52,000.00元/平方米(总价76,391,000.00-79,446,640.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1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大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大为咨[2019]第018号 | ||||||||||||||||||||||||||||||||||||||||||||||||||||||
转让底价(元) | 79,446,64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新海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07003388665146 注册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第19层 法定代表人:刘堂华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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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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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江苏新海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0]委办字D41号《关于处置上海绿地虹桥世界中心办公楼房产的请示》办文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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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标的为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483号(上海绿地虹桥世界中心L3座)901室-905室的5间办公楼房产,总面积1527.82平方米,其中,901室-905室的建筑面积依次为294.02平方米、306.91平方米、319.11平方米、306.41平方米、301.37平方米。5间办公楼房产打包转让,不分割。 2.本标的房产目前无抵押、无质押、无出租情况。 3.房屋内的办公桌椅、打印机等设施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由转让方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带走处理。 4.本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标的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管费等)由转让方当场结清。 5.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转让过户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以上情况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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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公告期间内自行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3/18 至 2020/4/15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疫情期间通过EMS邮寄,收件信息请电话详询);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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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 3.保证内容: 4.处置方式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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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8-85100969、17751862565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