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7-18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连云区板桥工业园金港路东侧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连云区板桥工业园金港路东侧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连交所委字2018(16)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办(连区开国资[2018]5号)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7月1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7月31日
转让方名称: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情况:该土地位于连云区板桥工业园金港路东侧,面积37289.54㎡(土地证号为:苏(2017)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40267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江苏)苏信(2018)(估)连云港字第01002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办
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5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净资产:783.08万元
转让参考价格:784万元人民币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限于生产、加工销售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本公告发布之前三年,受让人的年营业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受让人受让土地后,该地块只能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3、受让人应具备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转让款的资金实力,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资料时,须提供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并需交纳意向转让价款20%的定金。
4、受让人受让土地后,必须在连云区行政区划内注册项目公司,在该地块新上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5、本次产权交易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费用、过户费、拍卖或产权交易佣金等,依照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需在确定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7、受让方需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备查文件: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办(连区开国资[2018]5号)。
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江苏)苏信(2018)(估)连云港字第010026号。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于2018年7月31日下午17:00前至交易所办理受让登记(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同时需交纳16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账户: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327006000018170494411。
2.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大厅。
3.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如征集到二家以上受让方(含二家)时将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0518-85100969
传真:0518-8510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