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8-30 10: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驼峰乡董马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F18GF010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县驼峰乡人民政府的东海县驼峰乡董马等村土地复垦项目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驼峰乡董马等村土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土地复垦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招标范围:土地平整14931m3;土地翻耕、土地改良2.9861公顷;熟土覆盖5972m3;田埂修筑112m3。计划总投资约26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土地整治专项资金。
(5)工程建设地点为:驼峰镇董马村、三汪村、上湾村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投标。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资格后审文件制作要求:
本次招标须要投标人提供书面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及时制作资格后审文件,密封完好后随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已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说明: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2月(含)-2018年7月(含))。
⑤、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就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⑥、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⑧、投标人的承诺应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8、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8 时00 分。前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②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③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四份。标书格式及详细制作要求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缴纳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
1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 9 时 00 分,提交到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 时 00分,在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http://www.jsdh.gov.cn/dhxzf/xwpd/xwpd.html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15、评标入围
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1)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3)、评标办法: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6%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对评标办法及K值、Q值进行抽取。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东海县驼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政
联系电话:13585289612
办公地址:驼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7351857072/0518-85465550
办 公 地 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富华西路88号世贸商务中心A座1314室
日 期: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