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灌云县土壤重点监管周边及重点企业监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2020年我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未执行数为49.94万元,为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应有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建议对灌云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及重点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经县政府批准,恳请县财政予以安排。 | 49.94 | 2022年5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