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5-25 1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新闻媒介宣传服务(二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开设交通专栏进行新闻宣传;在连云港日报重要版面(要闻版)重点位置(头条、倒头条、主图)等刊发交通类新闻;帮助在国家级报纸等媒体刊发连云港市交通类新闻,反映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新成绩,彰显交通运输事业品牌和示范,推动全市交通运输新闻宣传工作在省厅争先进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是连云港地区市级层面唯一的报纸宣传机构,同时也是我市市级层面唯一具有向省级报纸发外宣的系统内部通道的纸媒机构。集团旗下运营《连云港日报》及“两微”、《苍梧晚报》及“两微”、连云港发布“两微一端”、连网、“学习强国”连云港通讯总站等5个主要媒体平台,全媒体用户达到300 万,两报发行量8万余份。牢牢把握主流媒体话语权,新闻宣传有声垫有影响,传播能力强劲有效。作为中共连云港市委机关报,《连云港日报》创刊于1958年3月1日,在港城具有不可替代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苍梧晚报》创刊于2000年10月1日,创刊以来,《苍梧晚报》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民排忧解难、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做出了不俗的成绩。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在政治影响上、在信息权威上,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刘守迎、孙龙喜、殷同喜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郭玉静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518-8581717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950298
3.财政部门
名 称:连云港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
联系电话:0518-855214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