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7 10: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融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融媒体上,借助《中国之声》栏目投放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城市宣传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在预算范围;
2、该项目为广告宣传,拟投放媒体为广播电视台中国之声,具有唯一性。
3、该媒体广告经营权已授予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已提供唯一授权承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一层156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刘守迎,吴明忠,陈友谊。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 系 人:伏伟仪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电话:0518-8582038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950298
3.财政部门
名 称:连云港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
联系电话:0518-855214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