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7 15:3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集中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最高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高院有关司法送达便民服务要求,为节约人力和经费开支,同步推进送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提升审判质效,我院于近期开展集中送达工作,剥离诉讼中事务性的送达工作,采取集约化的管理,使用社会化服务,在法院审判人员管理下完成审判文书送达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万元
注:单个案件最高限价100元/案件,供应商按单价报价,支付总额不超预算的按实支付,支付总额超过预算的按预算支付。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属于国家公文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宋道建 |
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济 |
卢长领 |
连云港市建设监察支队 |
物流 |
滕润辉 |
连云港市质监站 |
法律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沈磊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中路369号
联系电话:15393510099
2.财政部门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唐艳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社区服务中心29号
联系电话:85605585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电话:0518-8586820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