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14 18:4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南京南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南京南站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作为连接长三角旅游重点地域的平台,有利于城市文旅品牌的推广和传播。此次投放广告位为北广场包柱灯箱,有效拦截火车到达北出口所有客流,邻近地铁入口、长途汽车售票大厅、铁路出发扶梯等关键位置,月均人流量126万人次。4面包柱灯箱持续曝光,360°集中展示,受众面广、广告触达频次高,能有效展示连云港旅游城市形象。具体位置:北广场靠西通道,2个,4.2m*5.85m*4面=98.28平米,共196.56平米。服务期限为10个月。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江苏银苹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南京南站站内市政配套设施范围内广告媒体广告拥有独家使用和经营权,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银苹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南京金融城4号楼1401、1405-1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 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专业 |
穆晓英 |
连云港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高级经济师 |
经济 |
徐海丽 |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
副教授 |
财经商贸 |
陈友谊 |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 系 人:伏女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
联系电话:0518-85820387
2.财政部门
名称:连云港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
联系电话:0518-8552149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电话:0518-8586820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