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16 20: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目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单一,存在送达时间长、送达成功率不高,占用审判人员时间和精力等问题,此次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分离审判活动中的送达工作,引入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行以电子送达为主,传统的邮寄送达、上门送达为辅的送达方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要求集中处理,既可以大量节约审判力量,又可挖掘电子送达高效快捷的潜力,精细化送达环节,标准化操作流程,提升送达工作效率。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属于国家公文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专业 |
宋道建 |
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高工 |
经济 |
卢长领 |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
高工 |
物流 |
陈友谊 |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518-85295028
2.财政部门
名称:连云港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
联系电话:0518-8552149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电话:0518-858623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