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25 18: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灌南县行政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JSZC-320724-JSXS-G2024-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4-JSXS-G2024-0012
项目名称:灌南县行政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8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98万元(共计8年;电费基准单价:0.72元/kWh(正负超过2%时按比例进行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政策要求,推动公共机构管理工作,起到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本项目旨在通过实施技术、管理专业化能源一揽子解决方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专业能源服务公司,利用国内外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能源系统改造,提升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逐步降低综合能耗。
连云港市灌南县行政中心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号,总建筑面积约60448平方米,包含行政中心、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以及档案馆,大楼于2007年竣工,总层高12层。整体用能性质集行政、办公、会议中心等,主要用能能耗为电力。
连云港灌南县行政中心建筑用能系统包括以下各系统:空调系统、变配电系统。各用能系统消耗的能源主要为电力。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照明灯具、空调、生活水泵等。连云港灌南县行政中心当前能源管理系统不健全,建筑用能管理、分析和诊断存在较大困难,存在较大节能降耗空间和潜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拟对连云港灌南县行政中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现节能减碳,利用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推进连云港灌南县行政中心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现楼宇单位面积能耗指标显著降低,以及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本次招标我中心要求能耗节能率为≥6%,即约定能耗费用限价为212.24万元/年。改造资金已包含在限价内,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所有设备、软件归采购人所有。(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8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文件格式。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八部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须为小微企业,才给予扣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在内),超过两家作无效标处理。
(3)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以及提供相应材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统一使用联合体牵头人CA进行报名、投标、解密等工作);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料)
时间: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0-2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中路1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775575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星时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保华旺苑A座11楼(水渡口大道和广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360341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83603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