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9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根据连发改行服发【2018】70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文件精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根据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发改行服发【2018】70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基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文件精神要求:“下阶段(二期工程),结合城市防洪需要,进一步研究口门段封堵结构型式及与一期工程堤头的衔接关系、排水口门的主尺度”,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与一期现有潜堤的衔接和口门封堵及水闸。工程投资额约3.5亿元。
3、招标控制价为:700万元。
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0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于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审批后15天内提交最终的施工图纸。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设计深度要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企业条件:
3.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如企业同时具备水利或水运资质,则必须注明选用其中的一个资质进行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3.2.1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与投标人设计资质不对应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下同。
3.3其他说明: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3.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四、其他
4.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4.1.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4.1.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
4.1.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1.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4.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4.2.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4.2.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技术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4.2.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2.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注意事项:
4.3.1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公告期限时间为: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6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水利工程】,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水利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3月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18时0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六、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 29日 9 时 00 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
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20分钟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3、特别提醒: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全套方案设计文本。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部分内容,方案设计内容要求符合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
②开标当天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如能进入交易中心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并按规定及时离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积分法”,详见下表。
序号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分值构成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一、商务部分: 30分 1、投标报价 20分 2、人力资源配置 6分 3、投标人业绩 4分 二、技术部分: 70分 1、与一期项目衔接方案 5分 2、工程合龙、封堵、防渗方案 10分 3、堤、闸的基础结构形式 5分 4、堤、闸的结构形式 10分 5、方案投资估算 10分 6、闸的运行方案 4分 7、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4分 8、重要设计环节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4分 9、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4分 10、施工设想 4分 11、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0分 |
|||||
2 |
商 务 评 分 标 准 (30分) |
1 |
投标报价 |
20分 |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限价的得基本分15分,每低于最高限价1%的加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最多加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
2 |
人力资源配置 |
6分 |
1、专业人员基本配备须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水工3人(包括水利或港航)、造价1人、电气专业1人,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4分,不齐全不得分。 2、在基本配备基础上每增加1名水工(包括水利或港航)专业加0.5分,本项最高加2分。 注:上述所配备人员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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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业绩 |
4分 |
1、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造价>5000万元的海堤设计,有一份设计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造价>5000万元的水闸设计,有一份设计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上述1、2两项业绩合同每项不可单独重复计分。 2、投标人业绩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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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70分) |
1 |
与一期项目衔接方案 |
5分 |
对与一期项目衔接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优(5-4)分,良(3-2)分,一般(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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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合龙、封堵、防渗方案 |
10分 |
对本项目合龙、封堵及防渗设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 |
||||
3 |
堤、闸基础结构形式 |
5分 |
对本项目堤、闸基础结构设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优(5-4)分,良(3-2)分,一般(2-0)分。 |
||||
4 |
堤、闸的结构形式 |
10分 |
对本项目堤、闸结构设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 |
||||
5 |
方案投资估算 |
10 |
按投资估算值的高低、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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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闸的运行方案 |
4分 |
对本项目闸运行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优(4-3)分,良(3-1)分,一般(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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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4分 |
对本项目设计质量以及设计进度提供有效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分值:优(4-3)分,良(3-1)分,一般(1-0)分。 |
||||
8 |
重要设计环节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
4分 |
对本项目重要设计环节的认识及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进行评分。 分值:优(4-3)分,良(3-1)分,一般(1-0)分。 |
||||
9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分 |
项目设计完成后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分值:优(4-3)分,良(3-1)分,一般(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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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施工设想 |
4分 |
对设计文件中的施工设想的合理化及可实施性进行评分。 分值:优(4-3)分,良(3-1)分,一般(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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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10分 |
项目负责人对本设计内容进行陈述及现场答辩,评委对陈述及答辩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 分值: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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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技术部分内容应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时,所有技术部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明显不符合有关规范、技术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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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于业绩要求如下:
①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始设计合同原件供评标用;
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原件须能体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造价,若不能体现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无效标处理;
③合同原件对应的复印件应完整的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附复印件的,其对应的合同视同未提交原件,业绩项不得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未中标人的补偿
1、本次招标将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费用,其中第二名补偿费用为8万元,第三名补偿费用为5万元,如第二、第三名的设计方案得分低于42分,则不予补偿。其余投标人无设计补偿费用。
2、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费用后,有权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方案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的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工
联系电话:0518-85428550
招标代理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0层1005室
联 系 人:刘承杰
联系电话:1506130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