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06 15: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
2.2 工程规模:依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规划总体布局要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根据库区地形特点及生态保护总布置,利用新沭河、西朱范河、石门头河、朱范河4条入库河流建设生态廊道,同时对库区范围截污治污、库区养殖整治、新建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本项目建设周期约90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施工范围包含: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入库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与桥梁工程(含道路双侧绿化)、库区截污治污以及养殖整治,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1)制定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审核;(3)施工阶段所有工程费用审计;(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计;(5)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6)按照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7)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8)根据其他上级单位审计报告调整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出具预备费用专项审计报告;(9)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10)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11)上级单位审计时进行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12)与造价咨询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2.4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工程建安造价暂按47455.75万元计取(其中入库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7428.22万元,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与桥梁工程(含道路双侧绿化)33699.15万元,库区截污治污5126.35万元,库区养殖整治1202.03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以下三部分计取:
(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审核费(收费基数仅计取入库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与桥梁工程(含道路双侧绿化)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仅计取基本收费和驻场收费,效益收费不计取;取费基数为施工签约合同价,多标段时,按总合同价计取);
(3)竣工结算审核费(计取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其中基本收费取费基数为送审建安工程造价,效益收费规定如下:若核减率小于5%(含5%),不计效益收费;若核减率大于5%,超出5%部分的效益收费由施工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取费比例固定为核减额的5%,核减额=送审额-审计单位审定金额;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经审计单位、施工方和招标人共同认可的金额;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额;核增额不计效益收费。多标段时,基本收费按总送审建安工程造价计取,效益收费按标段分别计取)。
(4)上述三部分收费(竣工结算审核指基本收费)均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5)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应优质、高效的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相关费用均包含在上述三部分费用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5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份);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3在连云港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租赁的房屋需提供在连云港市房产部门备案证明;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3日18:00;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水利工程】,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孙瑜 联 系 人: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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