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2-28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
2.1.2、建设规模:依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规划总体布局要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根据库区地形特点及生态保护总布置,利用新沭河、西朱范河、石门头河、朱范河4条入库河流建设生态廊道,同时对库区范围截污治污、库区养殖整治、新(改)建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及桥梁(含道路双侧绿化);
2.1.3、招标控制价:43327.37万元;其中,设计费用1200万元;施工费用42127.37万元(含暂列金额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4月5日;
(1)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阶段的深化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2)方案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1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概算、资料和图纸;
(3)初步设计文件、概算、资料和图纸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预算、资料和图纸。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5月20日(施工前必须提供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9月22日;
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主体工程不少于20km;景观绿化工程不少于40公顷,入库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完成30%。截止至2021年10月1日前,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主体工程全部建成。
2.1.5、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2.1.6、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苗木绿化养护二级;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入库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库区截污治污工程、库区养殖整治工程、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与桥梁工程(含道路双侧绿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包括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深化设计)。
(2)施工范围:入库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石梁河水库农村生产道路与桥梁工程(含道路双侧绿化)等的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
(3)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中变更设计、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含道路及景观绿化),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18:00;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连云港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8-8082603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 编:222006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孙瑜 联 系 人:徐明
电 话:0518-85817639 电 话:025-52161262
传 真:0518-85817639 传 真:025-5215900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swjgc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