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5 15:5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连云新城滨海湿地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连云新城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初设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19〕76号 的文件精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港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连云新城滨海湿地修复工程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连云新城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实施范围为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的部分区域,具体为为三洋港闸以下、临洪大道以西、临洪河口以东、+1.50m(国家85高程,下同)等深线以南的滩地,总面积313.72公顷,滩面标高+2.20-+4.00m。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湿地水体疏浚和排水渠疏浚;生态游步道;滩涂生态绿化;鸟类栖息地;配套服务设施等。工程估算价为9500万元。
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监理费估算价60万元。
3、监理服务期:施工服务期21个月(63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并配合至审计及竣工验收结束。
二、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备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3.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同时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述总监资格应于所报企业资质相对应)。
3.6、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及合同与计量、检测试验、测量、安全、环保各1人,监理员要求3人及以上。
3.7、其它要求:
3.7.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1)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市场不良行为以行业管理网站查询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省住建厅和省水利厅招标网站公示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3.7.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4.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4.1.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4.1.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1.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1.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4.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4.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4.3.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4.3.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技术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4.3.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3.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4、投标人注意事项:
4.4.1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2、开标过程中的异议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水利工程】,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水利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9月0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18时0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2、请于招标文件下载前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报名。
3、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携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总监)、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监理人员劳动合同、投标企业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为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五、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积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区连云新城美食水岸8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2233958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一楼门面(建信招标)
联 系 人: 夏加红; 联系电话:15151263699/1775168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