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0-29 16: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小农水专项工程项目--新建东干河排灌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XNCPGZ201803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小农水专项工程项目--新建东干河排灌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苏垦集农[2018]3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小农水专项工程项目--新建东干河排灌站工程,为江苏农垦2018年投资计划工程。位于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小农水专项工程项目--新建东干河排灌站工程。本工程项目投资约674.38万元。
2.2招标范围: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小农水专项工程项目--新建东干河排灌站工程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2.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550万元。
2.2.2、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B、C类)。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包括市级人社部门发的地方技术职称);
3.5本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0508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承诺书和证明包括:无不良行为(包括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3.6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3.7本工程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在有效期内)、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保证项目部人员承诺书:合同签定后1周内保证组建项目班子进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一个月内出现超过3次缺勤的,扣合同价2%,并且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决算时不得索取。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安全人员每缺勤一天,罚2000元。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备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以上3.1~3.9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1投标人慎重考虑授权委托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此人员名单贯穿于从报名至开评标整个过程,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凭期间中标通知书并经网上查实方可更换)。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1、投标报价:75分
5.2、施工组织设计:23
5.3、类似工程业绩:2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劳动合同,报名与开标时为同一被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到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23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同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报名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0日上午9:00,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核验身份证)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项目经理(核验身份证)未到开标会现场的,将在评标综合得分的基础上扣除2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辛农场东方中路26号
邮政编码:222248
联系人:孙约翰
电话:0518-85058037
传真:0518-85058037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2301室
邮政编码:222000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524817
传真:0518-85524817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