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9-05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已由连发改农(2011)667号、连发改农经发(2014)5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工程主要内容为复堆河(刘圩港河—张圩港河)段开挖、复堆河(陬山路—港前大道)段开挖、南复堆河(S226_驳盐河)段开挖、西港河(港前大道—复堆河)段疏浚、深港河(港前大道—复堆河)段疏浚、复堆河(陬山二路—陬山路)段疏浚。
2.招标范围: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作内容为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
监理服务期: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信用等级须为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方可查询),且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的(详见连徐招【2016】3号文);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6、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列入黑名单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要求不少于3名(总监除外),监理员(具有监理员资格证书)不少于2名;
8、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专监、监理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月及以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任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鼎新公司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招标人拟定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3:00时在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公开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邮政编码:222042
联系人:涂工
邮箱:jsdxzb@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