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9-05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施工已由连发改农(2011)667号、连发改农经发(2014)5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复堆河、南复堆河、西港河、深港河部分河段开挖、疏浚。
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徐圩新区河湖连通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复堆河(刘圩港河—张圩港河)段开挖、复堆河(陬山路—港前大道)段开挖、复堆河(S226_驳盐河)段开挖、西港河(港前大道—复堆河)段疏浚、深港河(港前大道—复堆河)段疏浚、复堆河(陬山二路—陬山路)段疏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3.3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信用等级须为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方可查询),且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的(详见连徐招【2016】3号文)。
3.5投标人近5年内(2013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含)以上类似河湖整治工程(含疏浚、开挖工程等)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的证明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除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外,提供的证明材料还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
3.6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列入黑名单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4.2地点: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企业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均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3:00,地点为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无需)。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勘查现场,确保合理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222042
地址:连云港市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邮箱:jsd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