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8-17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土壤改良及植物优选研究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土壤改良及植物优选研究实施方案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提升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生态整体形象,在经济性和易于推广的前提下研究具体土壤改良措施,优选绿化植物品种。在不换土的情况下优选适应于现状条件的绿化植物、土壤改良措施,满足其生长需要,提高新区绿量。针对不同土壤分区与生态功能分区(如防护林区、商务配套功能区、闲置地块),从经济、技术角度提出合理的土壤改良与绿化植物栽植应用策略、途径、模式。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徐圩新区内,北起刘圩港河,南至复堆河,东临海滨大道,西至烧香支河,总面积约140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土壤现状调查、提供完整的数据报表及分析,提供土壤改良措施、绿化植物选择、栽植方案及试验田施工详图,并委派专人提供后期试验田施工现场指导及相关数据测量工作,最终出具具体指导实施的土壤改良和绿化植物优选具体方案。
4、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5、工期要求:36个月,根据不同时间段提交相应研究成果,具体节点要求如下(进度上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节点①:第1个月提交成果:土壤盐碱化和土壤质量主要因子分布图,植物资源调查与重要性评价;
节点②:第3个月提交成果:确定研究土壤、种植区域位置、面积、工程造价表及本底数据采样收集,土壤及绿化植物选择种类;
节点③:第6个月提交成果:土壤改良措施在实验田的实际运用,绿化植物选择在试验田的栽植,提交试验田施工图;
节点④:第8个月提交成果:分区域提交土壤及植物长势情况相关数据报表;
节点⑤:第12个月提交成果:土壤改良与绿化植物的综合研究栽培方式(交叉实验)施工图纸,分区域提交土壤及植物长势情况相关数据报表;
节点⑥:第18个月提交成果:分区域提交交叉实验土壤及植物长势情况相关数据报表;
节点⑦:第24个月提交成果:分区域提交交叉实验土壤及植物长势情况相关数据报表;
节点⑧:第36个月提交成果:完整的数据报表及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土壤改良措施、绿化植物选择和栽植方法。
6、质量要求:完成设计任务书内所有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节点③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节点④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完成节点⑤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完成节点⑦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最终成果提交后并通过专家审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延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1土壤或植物研究的院校或科研机构,如投标人为院校,则需开设土壤或植物研究的相关专业,如投标人为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内业务或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土壤或植物研究的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要求:
3.1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壤或植物研究专业背景,并具有高级职称;
3.2项目组所有拟报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院校如不能提供的由该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3试验方案的实施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须派相关专业人员驻场指挥,保证全过程参与,保证研究的连续性、成果的真实性及方案的可行性(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须申请并经甲方认可);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4.12013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土壤改良或植物研究的项目或课题;
4.2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合同(或项目委托证明)原件,无原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缴纳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承诺及证明材料必须全部为真实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有虚假资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8月17日至2018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2、获取地点:徐圩新区徐圩大道产业服务中心425室。
3、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核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圩新区徐圩大道产业服务中心429室
邮政编码:222065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圩新区徐圩大道产业服务中心425室
邮政编码:222065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225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