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7-17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东盐河及大浦河生态浮岛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东盐河及大浦河生态浮岛净化工程已经连云港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连财建[2018]33号”批复。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东盐河及大浦河生态浮岛净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东盐河及大浦河生态浮岛净化工程为东盐河自苍梧桥至海宁桥段、大浦河自朝阳中路桥至秦东门大街桥段,计划沿河面两侧布置生态浮岛58块,面积约4500m2,分别布置挺水浮岛和浮水浮岛。生态浮岛由景观浮岛和净化浮岛组成,景观浮岛主要种植黄菖蒲鸢尾、千屈菜等挺水植物,净化浮岛主要种植水生水芹等浮水植物。在植物布置上强调高低搭配,常绿植物与开花植物搭配,达到“四季见绿、三季有花”的效果,通过植物生长,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利用植物根系吸收水体中氨氮等容养物质,从而净化水质。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东盐河及大浦河生态浮岛净化工程,作为一个标段招标实施(合同编号:DYHDPH-FD )。
质量标准:合 格。
施工工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8月20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工期52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具有水污染治理工程、或河湖生态景观工程、或水上浮岛浮体工程等生态修复施工能力。
(2)具有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生态修复类别乙级及以上评价等级证书。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三年(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有完成不低于60.00万元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携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及近三年内施工业绩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留存。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公开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 海州区海昌北路47号农口综合楼
联系人: 温江淯
电话:13961381261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联系人:李际良
电话:0518-81066665
传真:0518-81066665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