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6-28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花果山截洪沟调蓄工程(星海湖公园)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YCZB201806029
本招标项目花果山截洪沟调蓄工程(星海湖公园)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农经【2013】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花果山截洪沟调蓄工程(星海湖公园)智能化系统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花果山大道东、凌州路北
2.1.2建设规模: 园区的智能化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 约95万元
2.1.4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2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巡更系统施工及调试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15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上传),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2月至2018年05月)。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向主管部门汇报,由主管部门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 6 月 29 日 至2018 年 7 月 5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701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7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室号以当天大屏公布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n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科创城3号楼20层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0518-8068663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701室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樊工
电 话: 13961395801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