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03 11: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 标 公 告
东海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JSBZ20180228
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招标人)建设项目东海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方法,选定承包单位。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东海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2.工程地点:东海县石湖乡水库村、团池村、尤塘村、大娄村、石湖村;
3.招标规模:主要建设田间储粪池5个(5*1000立方米),污水泵5台;
4.施工时间:45日历天;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落实;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7.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或市《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意一个月均可)。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规定。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格式详情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1.自2018 年 4月3日至2018年 4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 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 元,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月26日9 时30 分,提交到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东海县招投标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刚
电 话:138156075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御府4#楼西楼道4楼
联 系 人:李景民
电 话:18261306699
日期: 2018年4月 3日
附件:
入围方法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综合评估法细则: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投标报价9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分,满分100分),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投标价较低的优先,投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90分);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基准价的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
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 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xK1xQ1+BxK2x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为96%。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抽取确定。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分(该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对分项评审要点有相关陈述内容的,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项目经理答辨不受70%限制。)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合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7)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3分)。工程情况熟悉,项目经理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得2.6-3分;工程情况基本熟悉,项目经理思路基本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得1.5-2.5分;工程情况尚熟悉,回答问题一般得0-1.5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