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6 15:3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蔷薇河治理工程(小吴场以下段)张湾乡(河南村)弃土场土地复垦
招标公告
蔷薇河治理工程(小吴场以下段)张湾乡(河南村)弃土场土地复垦 已经批复。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蔷薇河治理工程建设处东海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蔷薇河治理工程(小吴场以下段)张湾乡(河南村)弃土场土地复垦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蔷薇河治理工程(小吴场以下段)张湾乡(河南村)弃土场土地复垦位于东海张湾乡境内,本工程投资总概算约300万元,其中清淤约40万方。
施工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2.4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下同)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 7 日至2018年 3月13 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12月-2018年2月)的证明及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3.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20 日9时00分,地点为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5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4.4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运距自行考虑,弃土处理自行考虑。因弃土堆放产生其他二次搬运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东海县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时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蔷薇河治理工程建设处东海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室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13851238815
邮 箱:649860234@qq.com
2018年3月 6 日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复合标底,复合标底价为:
+A×T
有效标,n>10时,为剔除投标人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5<n≤10时,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n≤5时,无需剔除。)
T为最高限价,A为权重系数取0.5,0.55,0.6(开标会上随机抽取)。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 220.75 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工程的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报价分10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在复合标底100%的得10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高于100%的,在100分的基础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2.0分。
低于100%的,在100分的基础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5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