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2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蔷薇河治理工程绿化施工监理标(二次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蔷薇河治理工程绿化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8]1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蔷薇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海州项目部,委托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施工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临洪东站引河(北起临洪东站,南至蔷薇湖),全长约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沿岸绿化景观及重要节点景观施工。
2、招标内容
蔷薇河治理工程绿化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监理。
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共16个月。其中施工总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信誉良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后同)承担过绿化工程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后同)。
2、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绿化工程类似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委托代理人及监理部成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提供委托代理人及监理部成员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参保证明。
5、经检察院全国联网系统查询,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后同)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记录)。
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四楼413)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总监理工程师证书;(5)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参保证明(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出具工作关系证明材料或由其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备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蔷薇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海州项目部
联系人:葛育
电 话:139613901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孟贤
电 话:1886133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