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3 14:3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南区混矿堆场一期工程设计咨询 |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1-13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A、本次初步设计咨询范围为上述的内容的初步设计文件全面性审查,主要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2.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参数与配置数量的合理性。4.核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5.核查生产、生活建筑物等配套工程的完整性、合理性。6.核查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部门评价意见情况。7.核查工程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的合理性,确定工程工期。8.核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内容和取费参数的合理性。9.对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措施,对工程概算提出调整意见。10.对初步设计品质工程方案提出评价意见。B、本次施工图咨询范围为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性审查,主要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2.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参数与配置数量的合理性。4.核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5.核查生产、生活建筑物等配套工程的完整性、合理性。6.核查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部门评价意见情况。7.核查工程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的合理性,确定工程工期。8.核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内容和取费参数的合理性。9.对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措施,对工程概算提出调整意见。10.对施工图设计品质工程方案提出评价意见。服务期限:(1)第一阶段服务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自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起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咨询工作;(2)第二阶段服务期为初步设计审查通过起,至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为止。自招标人提供地基处理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7日内完成设计咨询工作,自招标人提供其余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起25日内完成设计咨询工作。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概算投资 | 140.0万元 |
项目批准等文件 | 连发改备〔2022〕9号 |
项目概况 | 随着连云港区功能整合,连云港区将形成五个中心,自西向东分别是:“自贸区港航中心”、“超大型智能化集装箱中心”、“国际粮食集散中心”、“绿色专业化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液体散货中心”。其中“绿色专业化大宗商品集散中心” 选址旗台作业区,通过升级现有泊位和新建码头,形成 7 个 15 万吨级以上散货泊位,最大靠泊等级 40 万吨,岸线总长 2320 米,用地面积 460 万平方米,年通过能力 1.2 亿吨。 绿色专业化大宗商品集散中心-“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 30 万吨级码头工程”拟利用剩余岸线 833.5m,建设 1 座 30 万吨级散货码头以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 5569.7 万吨,其中卸船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 3880.69 万吨。本项目仅为上述项目的后方陆域配套设施,利用陆域总面积 120.47 万平方米。本次利用北侧 62.59 万平方米建设 2 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转运站、廊道、铁路场站以及其他配套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同时利用南侧 57.88 万平方米陆域进行堆载预压,并兼做临时堆场。场地总量为 530.5 万吨。 |
备注 | 本招标计划发布信息为暂定,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