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9-07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资格评审
(1)济南天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交付使用1台及以上24吨级及以上吨位挖掘机的业绩。(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的要求。
(2)利星行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制造或销售”的要求。
2、形式评审
(1)江苏宁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函、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不围串标承诺函法人未签章或签字;永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附件三投标人不围串标承诺函中招标人名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的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济南天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利星行机械(昆山)有限公司,江苏宁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永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两家江苏天恒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南通恒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技术性能、品牌市场性方面不具有竞争性。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建议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