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7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合同标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备 注 |
10台集装箱运输车采购标段 |
连云港华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0500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连云港创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520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1)连云港市龙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连云港双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签章,不满足招标文件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中“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连云港市龙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双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无效标处理,剩余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具有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