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7 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共有三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实施细则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如下:
合同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价(元) |
备 注 |
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自卸车采购 |
连云港众圣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198000 |
中标候选人 |
连云港华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16000 |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 |
五、无效标及其它说明
连云港赛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内所接受成熟产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及以上品牌设备提交两份投标文件”。
综上,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对连云港赛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