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18 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李安线(张李村至沭阳交界)路面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2024LAZLSY-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李安线(张李村至沭阳交界)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复﹝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东海县李安线,该段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境内,本次设计路段整体走向为南北向,项目的起点位于张李村西侧,终点位于东海县与沭阳县交界处,全长2450米,路面宽度9米。按二级公路标准改造,现状为水泥路面,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增设排水沟以及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2024LAZLSY-SG标段。
2.3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东海县李安线(张李村至沭阳交界)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排水沟、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4 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二级及以上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B、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 1 名;5000 万元以上不足 2 亿元的按每 5000 万元不少于 1 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 5 名,且按专业配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北路与富华路交叉口东北80米
邮政编码:222399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15261308868
招标代理: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2341968
E-mail:3859684670@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8时00分,
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5日18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 3 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的预约以及投标报表制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系统相关规定执行,因投标人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