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8 1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港区口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B栋7层智能化建设项目
(XWGQ-B7ZNHSG标段)(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口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B栋7层智能化建设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徐圩港区口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B栋7层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徐圩港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B座7层,主要为B栋7层智能化建设及办公设备采购安装。
(2)招标范围
本次徐圩港区口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B栋7层智能化建设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XWGQ-B7ZNH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机房工程、会议及扩声系统、办公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45日历天,自发包人通知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居住建筑和工业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智能化施工或智能化采购或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也予以认可,但是智能化项目部分的合同金额必须不低于5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其他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使用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
7.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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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港区二港池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陬山二路28号-A座8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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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蔡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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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13151755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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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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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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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孙文工、伏泽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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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13851617087 |
11、其他
11.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1.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1.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1.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1.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21977321@qq.com ,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予以确认。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