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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 2024 年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及应急养护工程-G204(K404+600-K415+600 上行)施工项目
(G204-YHDZXS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 2024 年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及应急养护工程-G204(K404+600-K415+600 上行)施工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04 国道连云港段北起绣针河北桥头,向南经赣榆、东海、连云港城区、灌云、灌南,南至盐城响水县的灌河大桥北桥头,路线全长约 147.175km,由于近期路面破损严重,部分路段出现唧浆、日常修补后病害,影响道路正常运营、车辆行驶不畅,为改善上述路段通行条件,同时防止面层病害进一步发展,结合省市养护计划,本次拟对 204 国道 K404+600~K415+600 段进行养护大中修。本路段起点位于 G228 交叉口南侧,桩号为 K404+600,设计终点位于西湾村附近,桩号为 K415+600,路线长 11.0km。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连云港市 2024 年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及应急养护工程-G204(K404+600-K415+600 上行)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G204-YHDZXSG1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1)5个月(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2)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 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② 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施工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施工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厂拌热再生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已交工验收合格。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施工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项目总工,已交工验收合格。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
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2221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629380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