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3-14 15: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项目
( XNYGCCYYTHJC-JL1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 已由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202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为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一期)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充电桩设备、电力配套设施、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工作及两年缺陷责任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海州工业园区、海州街道、洪门街道、花果山街道、路南街道、南城街道、浦西街道、朐阳街道、新东街道、新海街道、新南街道、新浦街道、幸福路街道、郁洲街道、花果山街道共计15个街道辖区和部分海州区沿线高速口范围内约48个经营性停车场充电站,其中12个为光储充营一体化示范站(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23MWp ,储能总容量约为5300kWh),其余36个为普通经营性停车场;一期各类经营性停车场主要包括直流充电桩约334套(668个快速充电位)、交流充电桩约44套(44个慢速充电车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一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14个,主要包括直流充电桩约44套(88个快速充电位)、交流充电桩约12套(12个慢速充电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3)一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约240个,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约350套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2监理服务期
约48个月,施工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 XNYGCCYYTHJC-JL1 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充电桩设备、电力配套设施、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安全、环保以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上述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资质满足下列情况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三个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④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
7.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 年3月14日 23时59分, 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5日 23时59分。
7.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10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腾讯会议)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7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8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的预约以及投标报表制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系统相关规定执行,因投标人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通灌南路188号世纪凤凰城综合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1595118
招标代理: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18-81887013
电子邮箱:1156338041@qq.com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