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3-05 1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GN2024-D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单位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为了有效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选择符合法定条件、诚实守信、经验丰富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工作。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GN2024-DL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
(1)咨询服务范围: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工作,建设项目类型包括但不局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服务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价)等。
(2)咨询服务内容:依法协助招标人组织招标以及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编制招标公告(含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或最高投标限价);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招标相关会议、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标、公示等工作;配合协调各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配合签发中标通知书,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收集整理招投标完整档案资料等。
2.3 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自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但在截止之日前已开始进行招标工作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过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的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允许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2/JYSY/login?service=http://218.2.208.
143:30001/shiro-cas)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平台服务费 200 元)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鹏程西路81号
联 系 人:左枝繁
电 话:0518-83966110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899660/13775482595
E-mail: jiangsuxinde@126.com
8.其它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8.4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8.5 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23 时59 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 23时59 分。
8.7 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8 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9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10 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3月5日